復議機關認為申請人提出的復議申請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裁決不予受理。復議機關作出不受理的裁決,必須具有法定的理由。
受理是復議機關的一種法律行為,復議機關決定受理后,行政復議案件即告成立,復議程序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