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非常務董事或兼職董事,他們在公司之外另有自己的事務,雖有權參加董事會各項決議的審議,但沒有公司管理的執(zhí)行職能。
又稱為事務董事,是受薪的全職董事,與公司訂有服務合同,負責管理公司事務。
是指決定公司的特別事項時采用的,以絕對多數(shù)才能通過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