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自調車機車連接好車列在調車場內起動之時起,至轉往出發(fā)車場(或到發(fā)場)停車摘鉤完了之時止的時間。
是自第一車列在峰頂解體完畢,調車機車停輪時起,至第二車列開始分解時止的最小技術間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