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是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發(fā)生和終止,以及婚姻家庭主體之間、其他近親屬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和。
自由離婚主義主張根據雙方或一方當事人的要求,只要婚姻已經無可挽回地破裂即可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