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0萬元 B.2.7萬元 C.-2.7萬元 D.-0.24萬元
甲公司2010年發(fā)生以下經濟業(yè)務: (1)接受無關聯方關系的企業(yè)捐贈50萬元; (2)持股比例為20%的聯營企業(yè)發(fā)生除凈損益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100萬元; (3)因公司對職工進行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確認成本費用60萬元; (4)處置無形資產凈收益10萬元; (5)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30萬元; (6)當年發(fā)行可轉換公司債券300萬元,其中負債成份的公允價值為260萬元; (7)向乙公司發(fā)行股票100萬股,面值1元,發(fā)行價格3元/股。 (8)自用房產轉為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高于賬面價值100萬元。 則甲公司當年因上述事項確認的其他綜合收益金額為()萬元。
A.150 B.180 C.220 D.260
A.950 B.955 C.963.4 D.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