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有一位教育專家兼作家這樣嘆息中國的教育:“要想使中國的每一個孩子都有一個好前程,現(xiàn)在中國父母唯一要做的恰恰不再是幫助學校把他們的考分再提高一些,而是保護好自己孩子的天賦別再受學校的侵害吧!”
問題:分析這段話中的教育現(xiàn)象。
一個青年教師在進行公開課《伊犁草原漫記》教學時,課文第二段第三層寫秋天獵人獵熊的果敢,但一名學生沒有按要求歸納獵人果敢的特點,而是說獵人殘忍,同時指出獵人的行為是違法行為。原本課文中這一段是歌頌獵人的,學生卻痛斥獵人的獵熊行為,這是教師所始料不及的。可喜的是,這位教師并不因為學生當著聽課教師的面提出不同的觀點而氣惱或逃避,而是因勢利導,讓學生充分討論,發(fā)表自己意見。最后全班學生從保護野生動物的角度出發(fā),推翻了課文的觀點。
請從教育觀的角度,對這位教師的行為進行分析。在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下,怎樣評價學生的優(yōu)、良、中、差呢?為此,我制訂了這樣的標準:一是在大綱規(guī)定的基礎科60分以上,并能發(fā)現(xiàn)自己的特長且有所發(fā)展的,視為及格;二是基礎科及格或良好,特長科明顯超過同年級學生的,視為良好;三是基礎科良好,特長科大大超過同年級學生或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視為優(yōu)秀;四是僅基礎科及格或僅特長科有所發(fā)展的,均視為不及格;五是僅基礎科良好,或特長科單方獨進的,視為畸形發(fā)展,作降格評價。這一評價標準的實施,使絕大部分差生都抬起頭來走路,找到了自己成才的優(yōu)勢與途徑,也使文化課考試分數(shù)好的學生不再自我感覺良好,從而找到了良性互補、和諧發(fā)展的新路子。通過一個學期的實踐,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明顯高漲,各科學習成績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各科總分由原來年級的倒數(shù)第二,上升到年級的第二名。
請你針對案例中制訂的評價標準,談談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