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乙丙發(fā)起設立A公司,后丁認購增資成為A公司的股東;經查,公司設立時,甲未按照章程規(guī)定繳納出資,則乙丙丁對此均應承擔連帶責任
B.3月3日,張某認購B公司的增資,張某的妻弟作為B公司的董事長,明知張某未盡出資義務卻不聞不問,對張某未盡出資義務的事宜,張某的妻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C.高某系C公司的實際控制人,4月4日應股東王某的要求,協(xié)助其將抽逃出資,對于抽逃出資部分,高某應承擔連帶責任
D.楊某為D公司股東,但未盡出資義務,為套取現(xiàn)金,將該公司股權全部轉讓給不知情的馬某,則馬某應與楊某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