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甲、乙、丙、丁四人均為某市陽光小區(qū)業(yè)主委員會的委員,在小區(qū)召開的一次業(yè)主委員會會議上,由于意見相左,四人發(fā)生爭執(zhí),經(jīng)旁人勸阻無效,甲、乙將丙、丁二人打成輕傷。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責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參加訴訟,丁接到通知后沒有表明是否參加訴訟,而且一直沒有答復,也沒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了審理,并依法對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乙打傷自己的刑事責任,同時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責任,則下列論述中正確的有:()
A.丙對乙提起的自訴,符合自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B.丙對乙提起的自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對乙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C.丁對甲提起的自訴,符合自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D.丁對甲提起的自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對甲另行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