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
B.一個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聯(lián)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團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或者先交有關的專門委員會審議、提出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的意見,再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
C.常務委員會決定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審議的法律案,應當在會議舉行的一個月前將法律草案發(fā)給代表
D.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法律案,由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列入會議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