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趙某于2007年1月7日共同搶劫了一名個體戶李某,在搶劫中,匕首刺中李某的腹部,致李某失血過多而死亡。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后,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起訴到某市中級人民法院。請根據上述情況,回答問題。
A、從第一次被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幫助 B、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委托辯護人 C、自偵查之初即可委托辯護人 D、自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之日起可委托辯護人
A、王某,無經濟來源,經勸說,其家人仍不愿為其承擔律師費用 B、史密斯,英國人 C、陳某,本人無經濟來源,其家庭經濟狀況無法查明 D、何某,與其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已委托了辯護律師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長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會任職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債務人方某,現(xiàn)為律師 D、王某的叔叔,外籍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