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劃分各級或同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行政監(jiān)察機關受理和查處黨紀政紀案件的職權范圍,明確它們之間的具體分工。
案件檢查部門只有在已查清主要違紀事實并提出傾向性意見后,方可提請案件審理部門提前介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