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確認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fā)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B、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fā)生的減值損失,在該權益工具價值回升時,應通過權益轉回C、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fā)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D、可供出售權益工具附合條件的情況下,減值準備勻可轉回,但根據(jù)權益工具的類型不同,轉回類型分為通過權益轉回和通過損益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