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題
【案例分析題】1998年10月30日10寸左右,X公司設備二隊鉚工班孫X和起重班蘇X在結構廠=車間北側露天平臺預制方爐鋼結構產柱(600號H鋼,長24.04mm),在柱子翻面后吊起擺正過程中(吊起高度240mm),焊工李X和鉚工孫X站在柱子西端外側扶著柱子,李X站在南面,孫X站在北面。柱子吊起后受扭力作用西端向南轉動,孫X將李X推開,跨到柱子南面內側試圖將柱子穩(wěn)住,但由于柱子慣性較大,西端撞在南側別一根擺放的柱子上,將孫X左小腿擠在中間,造成左下肢脛骨、腓骨骨折。請判斷事故原因。柱子翻個起吊就位時,沒按規(guī)定用四個吊點起吊,而是用2個點吊點造成了不平衡,產生扭力,引起柱子轉動,構成不安全狀態(tài)。這是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
答案:
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