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分案申請的類別應當與原申請的類別一致 B、收到原申請的駁回決定后提出的分案申請均應被視為未提出 C、分案申請與原申請的權利要求書應當分別保護不同的技術方案 D、分案申請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不得超出原申請記載的范圍
A、修改從屬權利要求的引用部分,改正引用關系上的錯誤 B、在從屬權利要求中增加通過測量說明書附圖得出的尺寸參數技術特征 C、根據最接近的現有技術,對獨立權利要求重新劃分前序部分與特征部分 D、將手繪說明書附圖改為內容一致的機械制圖
A、電子申請的申請人仍可以采用紙件形式提交答復意見 B、申請人因正當理由難以在指定期限內做出答復的,可以在期限屆滿前提出不超過2個月的延期請求 C、直接提交給審查員的答復文件不視為正式答復,不具備法律效力 D、申請人有兩個以上且委托了專利代理機構的,提交答復意見時可以僅由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