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操舵裝置應()。 ①具有足夠強度; ②足以在可航行的航速下操縱船舶; ③能于緊急時迅速投入工作。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③
主操舵裝置和舵桿應()。 ①具有足夠強度; ②能在驗證的最大營運前進航速下操縱船舶; ③設計成在最大后退航速時不致?lián)p壞。
A.①② B.②③ C.①③ D.①②③
操舵裝置應滿足()。 ①工作可靠、平穩(wěn),在任何航行條件下皆能工作; ②操舵裝置要在首尾線上; ③一般要有兩套相同的動力設備; ④操作靈便,能準確地轉至所要求的舵角。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