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物形態(tài)的礦產資源資產; (2)礦產資源的使用權的價值即礦業(yè)權價值。
(1)國家出讓資源性資產的使用權; (2)擁有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轉讓使用權或以使用權為資本投資入股以及抵押、出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