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民事主體實施的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為目的的合法行為。
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指為了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身和財產(chǎn)等方面的合法權益而設臵的一種對他們的行為和權益進行監(jiān)督和保護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