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著作權人自己表演或授權他人表演作品的權利。
是指印刷、復印、臨摹、拓印、錄音、錄相、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為。
是指著作權人依法通過各種方式使用作品并獲得報酬的權利,簡稱使用權和獲得報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