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為滿足公眾的合理要求,通過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一定數(shù)量的作品復制件。
即指著作權人向公眾提供作品復制件的權利。
指著作權人或美術作品原件合法所有人享有的公開陳列其作品原件或復制品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