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要約引誘,是指當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方向自己發(fā)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指由于債務人的原因而無法交付標的物時,債務人將該標的物提交給提存機關(guān)以消滅債務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