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市A區(qū)基層人民法院 B.甲市中級人民法院 C.乙市B區(qū)基層人民法院 D.乙市中級人民法院
A.甲可以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以自己的名義向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B.乙可以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nèi),以合伙企業(yè)的名義向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C.甲可以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nèi),以合伙企業(yè)的名義向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 D.甲可以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nèi),以合伙企業(yè)的名義向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
A.沒收違法所得 B.吊銷許可證證 C.拘留 D.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