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原材料、中間產(chǎn)品一次抽樣檢驗不合格時,應及時對同一取樣批次另取兩倍數(shù)量進行檢驗,如仍不合格,則該批次原材料或中間產(chǎn)品應定為不合格,不得使用
B.單元(工序)工程質量不合格時,應按合同要求進行處理或返工重作,并經(jīng)重新檢驗且合格后方可進行后續(xù)工程施工
C.混凝土(砂漿)試件抽樣檢驗不合格時,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機構對相應工程部位進行檢驗。如仍不合格,由項目法人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研究,并提出處理意見
D.工程完工后的質量抽檢不合格,或其他檢驗不合格的工程,必須進行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