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長期處于浮充狀態(tài)的電池組定期進行放電、充電維護; B.充放電時間間隔一般為2年; C.在USP備用電池組進行定期的充放電維護時,一定要采取可靠措施確保在電池組放電維護時間內,USP電源的負載不能中斷供電; D.在對USP的備用電池組進行放電測試時,可以采用兩臺同等容量,同樣型號的USP電源,在其輸出端共同通過自動轉換柜以熱備份的方式對負載供電;
A.可以將蓄電池直接接入系統(tǒng)中而不用進行使用前的測試; B.按說明書提供的浮充電壓值進行8到10小時的充電; C.將充電完成后的蓄電池靜止放置2小時左右,將US電壓轉換為備用電池組供電運行,在輸出端帶適量的負載; D.使電池組以0.1C到0.2C輸出電流帶動負載,將放電終止電壓設定在每個單體1.8V即可;
A.USP主機承擔全部負載供電,備機USP處于熱備份狀態(tài); B.當USP主機發(fā)生故障或市電中斷電池放電結束后,自動切換到備機供電,市電恢復或主機USP恢復后,自動切換柜將不在動作,負載仍然保持由備機USP供電的狀態(tài); C.為了減少切換次數(shù),可以將自動切換柜設計為無主備工作方式,即先有輸出電壓的USP為主機,當主機故障退出系統(tǒng)后,另一臺USP成為主機,恢復后的USP重新接入系統(tǒng)時自動切換柜將不再切換,仍然保持原來的供電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