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燒失量 B、含水量 C、三氧化硫 D、需水量比
A、試樣先用0.9mm方孔篩進行過篩 B、試驗時應恒溫,水溫應控制在李氏瓶刻度時的溫度 C、試樣量為50g D、試驗結果取兩次測定結果的算術平均值,兩次測定結果之差不得超過0.02g/cm3
A、試驗用儀器至少每年校準一次 B、需要測定水泥的密度 C、水泥比表面積應由二次透氣試驗結果的平均值確定。如二次試驗結果相差2%以上時,應重新試驗 D、當同一水泥用手動勃氏透氣儀測定的結果與自動勃氏透氣儀測定的結果有爭議時,以自動勃氏透氣儀測定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