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dāng)事人訴訟地位平等; (2)充分尊重嫌疑人即被告人的主體性; (3)法官扮演著仲裁者角色,保持中立,庭審不是必經(jīng)程序。
A.注重司法推定 B.注重制定法典 C.注重實用性 D.注重自由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