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資格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B.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C.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D. 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A.6個月B.2年C.1年D.3個月
A.縣辦公室 B.縣公安局 C.縣人事部門 D.縣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