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的單一性和身份性
(2)人身關系的主導性
(3)鮮明的倫理性
(4)權利義務的相對性和可轉換性
(5)客體的特定性
某甲與某乙系夫妻,生一子丙。某甲因生意需要經常與其女秘書某丁外出,二人漸生情愫。某乙得悉,遂訴至人民法院請求與甲離婚。經法院調解,二人離婚,財產大部歸乙,子丙亦歸某乙撫養(yǎng)。經此打擊,某甲生意漸漸衰落。然某丁對其不離不棄,始終默默支持某甲。某甲甚感欣慰,生意漸有起色。二人不久即登記結婚?;楹蟛痪?,某甲向好友某戊借款50萬元,其中20萬元用于購買商品房供其與丁居住,20萬元用于清償與丁結婚時積欠的債務,剩余10萬元匯給某乙充作某丙的撫養(yǎng)費。
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某甲所借債務中有多少是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