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前美式橄欖球運動員辛普森殺妻一案成為當時美國最為轟動的事件。此案當時的審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辛普森竟逃脫法律制裁,在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以無罪獲釋,僅被民事判定為對兩人的死亡負有責任。這就是震驚世界的“辛普森殺妻案”。此案波瀾迭起,高潮不斷。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經掌握了足以證明辛普森殺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證據,但他們?yōu)槭拱讣?ldquo;鐵證如山”,愚蠢地偽造了一雙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跡的襪子。正是這雙襪子,遭到辛普森律師對洛杉磯警察的大肆攻擊和對控方證人的大量質疑,最終被被告方證明為實驗室里的產物,陪審團嘩然。美國法律中有一條著名的證據規(guī)則:“面條里只能有一只臭蟲”。這是一個形象的比喻:任何人發(fā)現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蟲時,他絕不會再去尋找第二只,而是徑直倒掉整碗面條。同樣,即便洛杉磯警方獲取了大量能證明辛普森有罪的證據,但只要其中有一樣(襪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證據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盡管控方女檢察官克拉克在總結發(fā)言中慷慨陳詞, 打動了大量觀眾,卻并未讓陪審團動心。他們在近40 個小時的討論之后,一致作出被告無罪的判決。
通過對以上案例進行分析,你認為美國在司法實踐中遵循了哪些司法制度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