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締約的代表權,是指具有締約能力的國際法主體的有關機關擁有的代表該主體締結條約的能力。
締約能力是指締約方以自己的名義締結條約、獨立享受條約權利、承擔條約義務以及承擔違約責任的能力,這種能力是以國際法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