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級行對E分行進行現(xiàn)場檢查,發(fā)現(xiàn)其為客戶F辦理的流動資金、固定資產貸款各一筆,均由土地儲備機構H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該行稱,由于F在2007年11月之前,已經與該行發(fā)生信貸業(yè)務關系,并一直由土地儲備機構提供擔保,為防止貸款逾期,在相關貸款進行轉貸時,因找不到合適的擔保人,仍同意由土地儲備機構提供擔保。
問題:以上做法是否合規(guī)?為什么?
不合規(guī)。土地儲備機構為國家機關,不具備擔保能力。政府及其部門不得為任何形式的銀行貸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借款人A為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上市企業(yè),主要經營房地產開發(fā)等建設項目,在銀行M有a項目貸款,還款來源為經營現(xiàn)金流,期限15年,擔保方式為土地抵押,現(xiàn)已進入還款期,目前還款情況正常。借款人B為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企業(yè)法人,主要負責為城市基礎建設項目籌集資金,在M銀行有b項目貸款(信用貸款),還款來源為財政資金,現(xiàn)已進入還款期,目前還款情況正常。此外,M銀行正在受理2個項目貸款申請,其中項目c為地方水庫建設項目,借款人C為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企業(yè)法人,以往一直是承擔地方水利項目籌資與建設,該項目為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劃籌建項目,承諾該項目建設所需資金將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支出。項目d為地方城市軌道交通項目,借款人D為有地方政府背景的企業(yè)法人,以往一直是承擔地方城市交通項目籌資與建設,該項目已經國務院批準,項目所需費用已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問題:
1、請分別指出借款人A、B、C、D是否是地方政府融資平臺?
2、請指出借款人A、B存量貸款屬何種貸款,應采取如何貸款管理措施?
3、就借款人C、D貸款申請情況,請為銀行M作出信貸判斷?
檢查發(fā)現(xiàn),××分行2010年12月為“××區(qū)交通廳”發(fā)放的固定資產貸款,以××區(qū)交通廳出具的承諾函代替授信方案中提出的貸款條件,未落實“辦理公路貸款收費權質押登記手續(xù),并取得質押路段的《公路收費權出質登記證》”的貸款條件。
問題:以上案例有何不當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