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B、申請人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C、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D、被申請人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A、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B、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C、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D、勞動爭議案件,一般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A、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 B、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 C、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 D、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