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駕駛室的甲板防火分隔完整,滿足公約要求。 B.駕駛室的甲板不需要防火分隔。 C.駕駛室的甲板與船長和三副艙室的艙室頂板之間的防火分隔不完整,因為駕駛室的控制臺與駕駛室的甲板之間是焊接連接,而這些焊接連接接頭處未對控制臺作隔熱延伸至少450mm。 D.駕駛室的甲板與船長和三副艙室的艙室頂板之間防火分隔不完整,因為駕駛室的控制臺與駕駛室的甲板之間是焊接連接,而這些焊接連接接頭處甲板反面(即船長和三副艙室的艙室頂板)未作A-60的耐火分隔并從連接接頭處向周圍隔熱延伸至少450mm。